佳木斯公积金信用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中心向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发放的借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抵押品,而是以本人信用为担保。
1.在当地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累计缴存满1年;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月收入稳定,具有还贷能力;
4.在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1.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申请表(申请人可以到当地公积金中心自行领取或下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工作证、收入证明等);
4.征信报告。
1.填写公积金提取或贷款申请表;
2.提交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
3.权威部门进行信用调查,审核申请人的信用情况;
4.银行根据申请人信用情况,评估其还款能力,制定还款方案和利率;
5.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还款;
6.银行将款项划入申请人账户。
1.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额固定,包含本金和利息;
2.等额本金还款:每月还款本金相同,利息逐月减少,总利息较少,可节约还款成本;
3.按月付息本息到期还款:每月只还利息,到期还本金和最后一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