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公积金信用贷款是指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向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提供的一种新型住房贷款方式,它采用积分系统来判断申请人的信用,以此为依据进行额度的核定,并提供相应的住房贷款服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账户近6个月的流水账单。
4.房屋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未结清房产贷款的还款明细表和银行证明。
6.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资料,如结婚证等。
1.申请人的公积金帐户须有连续缴存记录,且缴存基数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缴存基数。
2.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良好,无严重逾期或欠款行为。
3.申请人的个人负债不能超过可支配收入的50%。
4.申请人的年龄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最高贷款年龄。
5.房屋必须为普通住宅,且房屋所有权归借款人所有。
1.额度高。和田市公积金信用贷款可根据每个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和缴存情况来核定贷款额度,达到最大化贷款额度的效果。
2.手续简便。相对于其他常规的贷款方式,公积金信用贷款的手续更为简单便捷,不仅减轻了办理人的压力,也可以更快速地得到贷款服务。
3.利息低。公积金信用贷款的年利率比其他住房贷款低,资金成本也相对较低。